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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峰中学门口,20分钟查获20多起

2020-09-04新闻7

“既然带了安全头盔为何不佩戴?”“电动车超标,属于电动摩托车,没有驾驶证是不可以骑上路的。”“这是查处凭证,需要家长去窗口办理手续”……昨日,在泉州师范学院附属鹏峰中学附近,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开展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

11时35分,正值放学时间,道路上车辆越来越多,除了家长骑摩托车接送孩子的,还有不少学生自己骑车回家。当见到有学生骑电动车或未佩戴安全头盔,交警就会示意他们靠边停车。

记者发现,仅20分钟时间,交警就查获20多起学生未按规定骑电动车上路,多为15岁至16岁少年。

“我们班有不少女生因为住得远,就骑电动车上学。”一名学生表示。

“驾驶有牌照的电动车需满16周岁,这一次处罚,就当是给你们上了开学第一课,以后要规范驾驶。”当有学生问交警怎样骑车上路才合规时,一名交警表示,学生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码牌的,需回家通知家长办理处罚手续后,再向学校登记无证驾驶行为才能取车,这是为了让学校有针对性地对此类学生进行督促。

城区交警中队民警康晓敏表示,未达到年龄的学生驾驶电动车存在极大的危险,一是他们身高不足可能导致脚够不着地面,无法支撑车辆平衡;二是学生未获得驾驶证,对路面交通的判断力薄弱,加上不清楚相关法律法规,极容易出现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三是电动车存放在路面两边,乱停乱放给周边居民带来影响,有的学生还不戴头盔,载人以及横冲直撞,安全隐患极大。

据介绍,接下来城区中队将会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对此类现象进行整治。

记者:李贵灵 通讯员:黄家鑫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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