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通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解决一起农民工运输费纠纷案,案件的当事人是十三名农民运输工。为加强司法为民,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处理,给当事人减少诉累,承办法官克服种种困难,在人民调解员的大力协助下,经努力,成功处理了十三件运输费纠纷,当庭追回运输款2.6万元, 并发放到原告的手中,及时、高效维护了农民运输户的合法权益,解决了群众的急事难事。
原告段某某、阿某某等十三人受雇于被告孙某某,约定给青海某商贸公司从桥头至大煤洞拉运沙土,原告等十三人按照被告的安排拉运完沙土,向被告结算运费时,被告之间相互推诿,迟迟未给付运输费。原告等十三人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分别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定期给付运费6万余元。了解到这是一起涉民生案件后,法官为其开通了绿色通道,通过释法明理,在较短的时间内审结了十三起案件,并为当事人追回运费2.6万元。这十三起案件的审结受到了当事人满意,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张炳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