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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代理行为 双方代理

2021-04-28知识13

民事代理行为有哪些行为? 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行为不能代理。如设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一般情况下,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代理。事实行为、不法行为不属于代理制度范围,法律对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使用代理的概念,也不属于代理制度的适用范围,比如代理记账行为,虽然会计法有明确的代理记账业务规定。不得代理的行为主要有三种(民法通则规定了两种):一是法律规定需要本人亲自实施的行为,如公司法第124条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涉及关联交易的表决、企业国有资产法46条规定的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等;二是约定须由本zd人亲自实施的行为,比如演艺;三是法律性质应由本人实施的,包括身份行为,比如结婚、离婚、收养、遗嘱、协议确定监护人等。

职务表见代理行为的概念是如何的 职务行为:职务行为可以区分为职务代表和职务代理。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构成职务代表,该行为视同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身的行为,。

法律禁止的代理行为有哪些 故《民法通则》第66条第3款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 连带责任。第四,代理人明知代理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行为。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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