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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法》张明楷法益侵犯说与传统理论的一个问题 故意杀人罪侵害的法益

2021-04-28知识1

严重侵害法益的行为都是刑法惩罚的对象,这一句为什么是错误的 侵害法益的程度2113包括实害和危险5261。(1)对法益造成实际损害(实害),通4102常表现为造成1653危害结果,如杀人致死,对生命权造成实际损害,表现为发生了死亡结果。例:甲使用剧毒砒霜将乙毒死,甲对刑法保护的生命权造成实际损害,具有危害性或法益侵害性。(2)对法益可能造成损害(危险),通常表现为造成危害结果的可能性。危险,可分为具体危险和抽象危险。①具体危险,指该行为在具体场合有造成法益侵害结果的可能性,也即有现实的可能性。例:甲为杀害乙朝乙开枪射击,见乙中弹倒地,以为大功告成匆匆逃离现场。不料只是击中了乙的腿部,乙没有死亡。甲对乙生命法益有侵害,没有发生死亡(实害结果)但有具体危险,也具有危害性或法益侵害性。对法益造成实害的,一般是既遂犯;对法益造成危险的,通常是犯罪未遂。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丙构成抢劫罪未遂。②抽象危险,指该种行为方式一般而言有造成法益侵害结果的可能性,只是在该具体场合没有造成法益侵害结果的可能性。例:甲为杀害乙,买来一瓶200毫升(小瓶)的农药投放到乙家的水缸中,乙一家三口人饮用该水后感到身体不适,寻找原因发现水缸的水有异味。事后查明该种农药对人畜没有致命毒性,。

关于《刑法》张明楷法益侵犯说与传统理论的一个问题 我之前在做一个案例辩论的时候刚好有仔细看了看这一系列的学说,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主观危险说、客观危险说和主客观一致说。1、主观危险说:认为行为人实施行为时只要。

故意伤害致死 和故意杀人罪有什么区别 主观上:故意杀人罪,行为人主观上持有杀人的目的,即追求的目标是杀死对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行为人主观上持有伤害的目的,并且反对杀人。注意:行为人一定是反对杀人的,因陆租晌为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人要构成该罪主观上必须是过失,也就是说行为人对杀人绝不是早锋追求(直接故意)或放任(间接故意)的,而是反对的(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的过失,本来只想伤害)。客观上:客观上两种都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但是还是有明显不同的。比如两者都选择板砖作为武器对被害人实施犯罪的话,故意杀人的一板砖照着被害人后脑勺拍去,一击毙命;故意伤害致死的可能是猛击被害人背部或腹部,却失手杀死了被害人。立法上:故意杀人罪保护的法益是人的生命权,故意伤害致死属于故意伤害罪,保护的是人的健康权型谨(身体的完整性和生理机能的正常运行)。生命权与健康权是不相同的两种法益,也没有重合。所以当某人想伤害甲,却一不小心把旁边的乙杀了的情况下(主观轻罪,客观重罪),因为罪质不同,所以是故意伤害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的想象竞合。

#故意杀人罪侵害的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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