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额再保险的特点 其优点:可根据不同的业务种类,质量和性质确定不同的自留额,具灵活性。体现分出公司与分入公司利益上的不一致性,一般对分出公司有利。例1.假设某溢额分保合同的自留额为40万元,现有三笔业务分别为40万、80万、200万,则溢额分保的责任、保费和赔款分担情况如何?整个业务亏损,赔付率140.63%分出公司仍有盈余 95.83%分入公司亏损 167.5%例2.现组织一份海上货运险溢额分保合同,危险单位按每船每航次划分,对某轮船,自留额10万,第一溢额合同限额为10线,第二溢额合同限额为15线,现有一笔业务为200万,则溢额分保的责任、保费和赔款分担情况如何?对于业务为10万、50万的情况又如何?
一份合同容量为20线的溢额再保险合同,每线50万元,原保险人对自留部分还安排了20万元以后30万元的事故超赔再保险。现原保险标的发生一次保险事故赔款600万元,则原保险人。
关于再保险溢额再保险的计算题 有一个订立“5线”第一溢额再保险合同,分出公司自留额是20万元。保险金额为100万元,保险费为2万元,赔款为30万元。分入公司的分入保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