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明确的法律定义“永久性建筑”和“临时性建筑”吗? 这个问题回答起来确实有点难度,但作为一个结构出身的专业建筑工程律师,我的意见是:1.
如何界定永久性建筑与临时性建筑? 认定永久性建筑,除了要弄清其准确定义外,还要明确其与临时建筑的区别。在我们的执法实践中,永久性建筑的认定标准一般看该构造物或设施是否采用钢、钢筋混泥土、水泥、砖。
皮亚杰提出的“客体永久性”是什么概念? 客体永2113久性:它是指儿童理解了物体是作为独立实5261体而存4102在的,即使个体不能知觉到物体的存在,1653它们仍然是存在的。根据皮亚杰的说法,婴儿最初完全是以转瞬即逝的感觉印象来看这个世界:他们生活在此时此地,对于他们能够直接知觉到的范围之外的任何东西,他们没有任何的意识。给他们一个可爱的玩具,他们会伸手去够它。但当大人在他们抓住玩具前用一块布盖住玩具的时候,他们就会停止抓取,把自己的注意力转向别处,似乎玩具不再存在一样。只有到出生9个月之后,婴儿才会继续他们的寻找—在皮亚杰看来,这种寻找意味着婴儿在无法感知到玩具时,玩具仍在他们的头脑中。这就是获得客体永久性的开始。但是这种观点仍有局限,如果在藏玩具和允许婴儿伸手之间加入一段时间间隔,结果就会有所不同。皮亚杰认为,只有到了大约18个月时,婴儿才能以基本成熟的形式对消失的玩具进行心理表征。扩展资料巴亚热昂的研究十分清晰地证明了这一点(Baillargeon,1987;Baillargeon&DeVos,1991)。在研究中,巴亚热昂设计了一种实验范式,向婴儿呈现了一些违反了客体永久性规则的事件,并观察婴儿对这些不可能事件的反应。结果发现,三个半月的婴儿就对违背客体永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