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产品的代理商和制造商可同时投标吗? 问:我是一家2113代理机构5261的工作人员。最近负责某成套设备采购4102,该采购包括1653A、B两种设备。甲公司生产A 设备,但同时代理了乙公司的B 产品,且是B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A、B产品在同一标段,也就是较为复杂的集成采购。一般而言,集成类采购的各类产品中包括实现主体功能的产品和其他产品。上述文件都回答了单一产品的采购,我认为集成采购也应当遵循财办库[2003]38号文件精神,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很多专家认为,应以主体功能作为衡量标准,即在计算投标供应商家数时,如果实现主体功能的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多家供应商,应按照1个供应商来计算。为避免主体功能范围不清,建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编制标书时,在标书中对主体功能构成范围做事先约定。综上所述,这两家供应商在投标人认定上,只能认定为同一投标人。该项目可能因此出现投标人数不足3家而流标的情形。代理机构应建议这两家供应商商量后由其中一家来参加投标。但是,如果招标文件中并未写明此类要求,代理机构无权剥夺任何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权利。供应商可以依法参加本次竞标,但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能要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此外,需提醒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的。
请问采购标书一般咋做了?和一般标书有什么不同? 采购标书一般是提出采购标准要求、型号规格、使用条件和要求、屋子需求一览表、供应商资质、供应商业绩等,和投标书不一样,目的的指向不同,采购标书是采购物资,而投标书是销售物资。
标书中货物品目号是什么 一、投标书封面格式 投 标 书 项 目 名 称:投 标 单 位:投标单位全权代表:投标单位:(公章)年 月 日 二、投标书格式 投 标 书致: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