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批准休年假申请是否合法 很多上班族都有这样的感受—上半年想着时间还早,又有春节、五一、清明、端午等法定假日,休假机会不少,所以就压根没打休假的主意;七八月时又要让着有孩子的同事先休,。
年假补偿问题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的按300%支付未休假报酬,职工本人补休年休假至支付工作期间工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最近用人单位在没有协商,更没通知的情况下减少了十几年来一直执行的年假标准 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