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收到货,但发票没收到做暂估入账?长期这样行得通吗? 这是个权责发生制下的问题,其实,原材料先到而发票后到的情况时常有,暂估入账是必要。但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只是入账,做库存原材料,当月没有领用是不会有问题的,就算是。
货到单未到为什么要月末暂估入账,下月初红字冲回 如果你用的是用友,那么你2113需要看你存货核算里面5261选择暂估的4102处理方式是什么,1、如果是月初回冲,在月1653末处理时系统会自动生成红字回冲单,冲销暂估入库单,下月初,自动生成蓝字的暂估入库单。发票到了再结算,做结算成本处理。2、如果你选择了单到回冲,那么暂估后,生成凭证,等何时发票来了,再做结算,和结算成本处理,同时系统自动生成红蓝回冲单。发票再生成相应的应付凭证。3、如果你选择单到补差,和单到回冲区别就在于结算成本处理不生成红蓝回冲单,只生成调整单。以上三种方法,都不需要再做红字凭证。
如果库存商品已暂估入账且计算成本,2月后收到供应商发票发现暂估多计,怎么调整成本,要追溯吗? 是的,先冲暂估,然后按发票重新记账。至于已经结转的成本,如果该商品还有销售(有结存),那么对已经结转的成本不追溯调整,由以后成本带走;但如果该商品已经没有库存(数量),即不再销售,那么就在来票的当月调整已经结转的成本。希望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