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信托和身后信托是按照什么区分的? “生前信托”(即Living Trust),也被称为Inter Vivos Trust(“Inter Vivos”中文意为:当事人活着时有效的;生前的,在世时的),指生前有效的信托,即人活着的时候生效(有效)的信托。通常情况下,主要是指委托人活着的时候有效的信托。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法律上,“成立”与“生效”是不同的。二者有时在时间上一致,有时在时间上差距很大。“生前信托”和“身后信托”肯定都是在“生前”设立(即“成立”)的,人死了什么都做不了,但“生前信托”在生前就生效,而“身后信托”则在死后才生效。一般而言,“生前信托”主要指契约信托等,而“身后信托”主要指遗嘱信托等。众所周知,遗嘱是死后才生效的,所以遗嘱信托也就好理解了。
信托业务可以分为哪些类型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2113信托产品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容,5261信托4102产品分类可以如下:1、按照信托关系的建立方式,1653可以分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2、根据信托财产的性质,可分为货币信托、动产信托、房地产信托、证券信托和货币信用信托;3、按照信托目的的标准:保证信托、管理信托、处理信托、管理信托和处理信托;4、根据信托事项的法律地位,可以分为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5、从委托人的角度看,信托分为个人信托(生活信托、后信托)和公司信托;6、按照受托人从事信托业务的目的标准:商业信托和非商业信托;7、从受益人的角度看,性拖延可以分为利己信任、其他利益信任、私利信任和公共利益信任;8、根据信托涉及的地理区域,可分为国际信托和国内信托;9、按照经营范围的标准:宽信和窄信。
信托业务是什么 信托业务是以信用委托为基础的一种经济行为,带有一定的经济目的。即掌握资金(或财产)的部门(或个人),委托信托机构代其运用或管理,信托机构遵从其议定的条件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