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提供保证,保证期间起算点如何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 针对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六个月内或六个月后提供的保证担保,如果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也没有重新约定主债务新的履行期限,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的起算点,即不能按照原来的主债务履行期限来计算保证期间,应当以保证人提供保证之日开始计算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一、《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2、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二《担保法》第二十六条:1、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2、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从担保法的上述规定来看,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其保证期间均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六个月。不同的是:一般保证以债权人对债务人在保证期间提起“诉讼”或者“仲裁”为要件,而连带。
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起算意义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
法院判决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限如何界定)?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是什么意思 1、通俗的说法就是:欠条既然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偿还,但要给借款人必要准备时间,保证期间从出借人要求偿还时开始计算6个月。在这个期限内可以起诉欠款人,过期则不受保护。2、这个概念出自《担保法解释》第32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4、比如甲借乙5000元钱,约定2012年12月21日之前还清。则2012年12月21日就是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主债务)5、如还有保证人,则保证人有义务在从该日期起6个月内承担保证责任。(从债务)6、而在该日期还没到之前不承担保证责任,过了6各月的保证期间后也不承担保证责任。拓展资料:1、2013年1月,戴某和应某一起找到马某,希望马某借款20万元救急。马某自己经营一家小厂,手头上有现金存着,便爽快地答应了,并将20万元现金直接交给戴某。2、借条上写明,戴某向马某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截止到2014年2月还款。应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了字。然而借款到期后,戴某由于。
您好,我朋友他们公司因为和其他的公司组织一起非法投标,现在被其他公司给起诉到法院去了,法院受理了案件之后认定时效届满了,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有什么后果呢?
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是什么意思 【法律意见】比如法院判你向对方支付欠款XX元,判决发生法律效率后10日内履行,利息计算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这里的意思如果是一审的话判决书出来后有15。
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为什么是两年 可以协商的。当前在线律师:,咨询律师免费,3~15分钟获得解答!紧急咨询 2位律师回答 陈世炫律师 主办律师 广东普罗米修广州律师事务所 专业: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一、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了债务偿还期限,偿还期限到期后,就可以认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是多长时间 1、贷款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意思是担保人在贷款合同约定履行期限之日起两年内都要承担担保责任。2、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是指债务人应当偿还贷款本息。
请问法院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是指的是哪个阶段的时间? 法院有明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