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退员工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e68a84e8a2ad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431353936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
2019新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辞退是怎么规定的?辞退员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劳动法辞退员工给不给补偿? 你好,1、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两种:A.单方面解除单位有证据能够证明劳动者具有严重过错,比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兼职影响正常工作的,但上述规章制度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且劳动者知晓规章制度的内容。B.提前书面通知解除劳动者虽无严重过错,但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2、关于经济补偿A.不需要支付的情形a.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严重过错而解除合同的;b.劳动者非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拖欠工资、不缴保险)而以提前30天通知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的;c.劳动者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的;d.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维持原待遇但劳动者拒绝续签的。B.经济补偿以上一年度全部收入/12为月标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