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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长江“禁渔令” | 咸宁市多部门联合执法 整治西凉湖非法捕捞和收购行为

2020-07-24新闻8

(记者 李洋 实习记者 尹海华)为进一步落实长江“禁渔令”,7月23日,咸宁市组织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西凉湖综合管理执法局在西凉湖开展长江流域禁捕“百日攻坚”联合执法行动。

经过7月22日下午的“西凉湖禁捕专项行动动员会”部署,23日清晨,联合执法行动正式启动,分为水路和陆路两路进行巡查。

陆路联合执法人员先后来到赤壁神山镇徐家边码头、周家坡码头、上屋陈、下屋陈码头、汤家码头,西凉村街上鱼虾收购点,现场查看这些重点区域有无非法捕捞和违法收购行为,发现仍有少数捕鱼村民进行非法捕捞,执法人员现场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村民表示接受,并保证不再下湖捕捞。

水路联合执法人员沿湖开展巡湖检查,在嘉鱼阴山水域和赤壁的西湖水域抓了三艘船、5个人,现场移交给辖区派出所,缴获丝网30条,渔获物80斤。

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发出通知,对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等重点水域实行十年禁捕。西凉湖作为咸宁市最大湖泊,国家级水产种质自然保护区,已于2018年4月1日起就已实施全面禁捕。

目前咸宁市已拟定了专项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对西凉湖水域开展全面执法监管,这次联合执法仅仅只是一个开端。据悉,为切实确保西凉湖水域禁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咸宁市农业农村局表示将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广泛宣传长江流域“禁渔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障政策,并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形成常态化监管。

咸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石亚平说:“这次联合执法行动,我们取得了一定战果,给我们增加了信心,同时也说明西凉湖水域非法禁捕工作任务还很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执法力度,联合其他部门一同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和收购行为。”最后石支队长表示,非法捕捞涉犯刑法,希望村民能够提高认识,切莫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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