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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体育局 开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普法宣传活动

2020-12-15新闻8

工作人员为广大群众免费发放法律法规读物。 自治区体育局供图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覃江宜)惊险刺激、张扬个性的极限运动已经走进大众的生活,但你知道如何在相关的体育消费中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吗?12月13日,由自治区体育局主办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普法宣传暨2020宪法宣传周活动分别在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南宁市李宁体育园及南宁市中华路社区开展。

活动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旨在通过进校园、进体育场馆及进社区等形式,在不同人群中组织开展普法宣传、讲座及咨询等活动,全面推进体育法治建设和体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做好我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加强体育法治宣传,增强人民群众体育健身和维权意识。

据介绍,为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国家体育总局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游泳、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攀岩、潜水被划分为中国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特指在游泳池、游泳馆等人工场所进行的游泳活动,不包括公共水域游泳)。《高危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项目经营单位必须办理高危项目许可证,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对消费者进行提示。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高危体育项目特点,服从经营单位工作人员的劝解与指导。

在当日的三场活动中,主办方为广大群众免费发放了《宪法》《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广西体育市场条例》《反兴奋剂条例》以及《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开展体育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十项体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邀请了相关法律专家为群众作现场咨询及普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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