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依据。为确保规划管用好用、解决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编制了《浙江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评估要点及评分细则》(以下简称要点细则),以期指导地方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作为全国首个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评估标准,要点细则从规划编制组织领导、问题-成因-对策-项目“四个在哪里”梳理、规划任务、项目提炼、群众参与等多个方面制定评估标准与权重,并对每个项目评估内容量化分数、细化评价体系与指标,引导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
评估满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要点细则遵循“三水统筹”基本理念,突出职能部门统筹与协作,要求规划编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要点明确、重点突出,任务项目安排与问题症结相匹配,针对性强,确保规划项目可落地、可操作、可考核。同时要点细则要求规划编制必须坚持“开门编规划”理念,强化公众参与,多元化公众参与形式,突出亲民指标地位,增加人民群众“治水”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严格按照要点细则要求组织专家对各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进行评估,提高地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质量,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章立制,持续改善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估结果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80分以下为不通过,需进一步修改完善;第二次评估仍不通过的,省生态环境厅将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该项工作将纳入2021年度“五水共治”考核予以加扣分。
来源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水处
转载自 | 浙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