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平潭一嚣张恶势力犯罪集团被打掉
主犯林某获刑13年
“小弟”们也都被判了……
2019年3月16日14许,实验区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平潭海坛金座小区门口,有一群戴着口罩和鸭舌帽的小年轻拿着长约50公分的砍刀无端殴打一男子。接到报案后,平潭公安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对涉案的几名嫌疑人进行抓捕,并缴获作案砍刀一把。
经过对案件的进一步审查,以林某为首的恶势力集团很快浮出水面。
据介绍,自2019年以来,林某、周某辉、林某超、周某府、陈某、吴某升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持械殴打为手段,在平潭城关周边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恶势力集团中大部分成员案作案时均为未成年人,他们心智尚未成熟无法很好地辨别是非,加之自身正处于叛逆期又容易受到影视剧的影响,在接到林某的拉拢后,很快就成为了恶势力集团中的一员。据团伙成员供述,林某经常在各个场合向其集团内的成员灌输要做大做强的想法。”办案民警说。
恶势力集团成员被抓捕
由于集团内成员均为社会闲散人员没有固定收入,为维持日常开销,林某就以帮忙“做事”为条件寻求社会“老板”“大哥”资助。
为壮大声势,林某等人通过多种途径购买砍刀、铁锹、棒球棍等作案工具并多次组织团伙成员与他人持械斗殴,集团成员为寻求刺激在林某的纵容下随身携带砍刀,在外遇到看不顺眼的人或事便要抽刀威胁或是纠集团伙成员打架。此外,为控制人员,林某以方便召集打架为由为集团成员提供出租屋居住并多次组织成员吸食毒品。
2020年3月17日,平潭检察院对林某、周某辉、林某超、周某府、陈某、吴某升等9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提起公诉。
2020年7月30日,平潭县人民法院对以被告人林某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周某辉、周某府、林某超等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作出一审宣判,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00元。其他成员分别获刑4年至11年3个月。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文字:融媒体记者
图片:由实验区扫黑办提供
责编:曾 洁 韦 伊
编委:卢晓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