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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者必究!仁化警方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零容忍

2020-11-14新闻14

原标题:违者必究!仁化警方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零容忍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力将仁化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的“后花园”,近年来,仁化警方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零容忍查处打击森林火灾和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据统计,2018年至2020年10月,仁化公安森林分局共查处森林火灾、野外用火案件66起,其中刑事案件2宗,林政案件29起,治安案件35起。

01

今年2月2日,森林分局一个下午抓获7名野外用火违法人员。

当天,森林分局民警开展防火巡查时相继发现,黄坑镇下营村、丹霞街道的黄屋村、官口村、胡坑村等多地烽烟四起,警情不断,民警立即前往,迅速把火扑灭,并将嫌疑人带至办案中心开展调查。

经查证实,罗某明、朱某娇、谢某莲、刘某娣、刘某石、马某锋、温某英等7位村民,明知早已发布的《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和《仁化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心想着公安机关在一线忙着抗击疫情,没有精力查处野外用火,甚至法不责众,看着其他人点火,自己跟着点也不会有事,纷纷在林地旁边的果园、田地里烧起了树枝、田基草、蚂蚁窝,不曾想被抓了个正着。

经调查取证后,罗某明、朱某娇、谢某莲、刘某娣等人受到行政拘留5日处罚,其他人则面临高额的罚款。

02

2019年12月11日,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在开展防火巡察时发现胡坑村白石村小组山边浓烟滚滚,民警立即前往迅速把火扑灭,并将违反野外用火的嫌疑人带至办案中心调查。经查,林某当天觉得清晨露水大,不易引起山火,就在离林地不远的田里焚烧秸秆。

事后,林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03

2018年4月1日,森林分局民警在巡查工作中发现周田镇上道村屋后背山场上发生山火。

民警接报后立即前往现场,经初查:发生山火山场为周田镇上道村“园墩岭”、“大伯岭”等山场,锁定山火起火点为半山腰处一坟地(有蜡烛、纸钱、香及鞭炮燃烧痕迹,迹地新鲜),火势从该坟地处呈扇形往山顶蔓延开来。

后经森林分局民警进一步侦查核实:4月1日14时10分左右,周田镇上道村杨某平和家族一行五人携带蜡烛、纸钱、香及鞭炮等物品来到周田镇上道村“大伯岭”山场拜祭杨氏祖坟,杨某平在点燃鞭炮、蜡烛等物品时不慎引发山火,过火面积67亩,受灾面积约10亩,山火燃烧至17时57分被扑灭。事后杨某平因涉嫌失火罪被警方刑拘后追究刑责。

温馨提示:每年的10月至次年4月,系森林特别防护期,全县所有林地及林缘30米范围以内全部划定为森林防火区,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引发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仁化公安

校对:邓金梅 编辑:刘亭芳

责编: 蔡权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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