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中重型货车违法抓拍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中重型车辆未按规定靠右行驶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在261省道新102国道口至抚宁与昌黎交界处路段实施:中重型货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罚款100元,记3分(违法行为代码:13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
以上违法行为抓拍,自发布之日起15日后,于2020年11月24日零时启动,为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出行。
特此通告。
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