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拿到了! 游仙法院集中兑付执行款80余万元
“非常感谢游仙区人民法院,这么多年了,能拿钱确实很高兴。”11月4日,在游仙区人民法院集中兑付现场,大家脸上都洋溢着笑容,作为公司财务人员,李映代表公司拿到了15.4738万元执行案款。
李映告诉记者,2012年公司承建的一个水利项目开工,购买了一批工程设备,但是钱付了之后,工程设备始终没有到位。为了不影响施工进展,公司重新划拨资金,重新找供货商购买工程设备,但是公司一直在追要之前付出去的15余万元货款,迟迟未果。之后,公司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了法院,并于2019年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法律规定我们对被执行人实施了限制高消费,今年8月份,我们了解到被执行人在限高名单之内,无法购买房屋,因此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义务,使该案顺利执行。”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杨俊说。
据了解,此次集中兑付涉及四川省人民渠绵阳建设公司等5家企业,执行到位标的额共计81.16万元。通过执行法官们的共同努力,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0年1-9月,游仙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664件,执结2380件,执结率89.34%,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18亿元。在对被执行人拒不申报或虚假申报财产、有财产拒不履行等行为,游仙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措施,加大执行威慑力,通过集中曝光,56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160万元。
在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妥善把握执行时机、执行策略和执行方法,有的被执行人因账户被冻结而缴清执行款。
“在强制执行环节,我们首先要查询被执行人企业的账户,会采取冻结基本账户的措施。受疫情影响,很多企业享受了国家退税,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政策,基本账户冻结了对企业有很大影响,促使案件执行。”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魏凯说。
为了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游仙法院创新执行措施,在我市率先采取悬赏执行,目前悬赏执行的案件约200件。通过悬赏执行,向社会广泛征集被执行人的执行线索,现已成功执行案件大约23件,很多被执行人看到悬赏执行公告之后,主动向人民法院履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部署,2020年9月下旬至2021年春节前,全国法院集中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游仙法院将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执行惩戒、创新执行措施,使专项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绵阳广播电视台全媒体中心
记者:汪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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