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4日,《今日资讯》从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获悉,浙江一卖淫团伙覆灭。据悉,该团伙经营古典足浴店,组织8名失足女提供有偿服务。我们一起来看详细情况:
被告人简介
被告人罗文波,男,1994年9月3日出生于云南省昭通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昭通市镇雄县。
被告人杨化飞,男,1983年11月30日出生于安徽省六安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六安市舒城县。
被告人范贤近,男,1996年4月13日出生于云南省昭通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昭通市镇雄县。
以上三名被告人因本案于2020年5月28日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同年7月4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温岭市看守所。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9日至5月27日,被告人罗文波受邢君州(另案处理)雇用,在邢君州开设于温岭市××街道××镇××古典足浴店,组织唐某、韦某1、申某、覃静、翁某、潘某、程某、韦某2多次以口*等方式进行卖淫。期间,被告人罗文波雇用被告人杨化飞负责收银、上下钟、望风,雇用被告人范贤近、雍某、张某(均另案处理)负责带领顾客、介绍服务项目等。被告人罗文波个人非法获利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罗文波、杨化飞、范贤近于2020年5月27日在温岭市横峰街道古典足浴店被温岭市公安局温峤派出所民警抓获。三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认为
被告人罗文波组织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被告人杨化飞、范贤近为组织卖淫提供帮助,其行为均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罗文波、杨化飞、范贤近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杨化飞、范贤近确有悔罪表现,决定依法分别予以从轻处罚,并对被告人杨化飞、范贤近依法适用缓刑。三辩护人就此提出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罗文波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二、被告人杨化飞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三、被告人范贤近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四、追缴被告人罗文波犯罪所得人民币3000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五、在案扣押的嫖资人民币1695元、U盘一个、条形码四张、视频监控主机一台、电脑主机一台、罗文波的苹果6S手机一部、杨化飞的OPPO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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