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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最高检督办案件是这样办理的

2020-10-30新闻6

一起最高检督办案件是这样办理的

山东招远:“党员攻坚办案组”在办案一线

●招远市检察院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成立“党员攻坚办案组”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王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其他18名组成人员分别被判处八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结后,4个党小组结合各自所在部门职能,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学法等普法活动

“我院不断强化党员干警‘平常时刻看出来、关键时刻站出来、危难时刻冲出来’理念,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近年来先后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58项荣誉。”接受采访时,山东省招远市检察院检察长姜峰向记者特别提到了该院在办理最高检挂牌督办案件时,党建工作在办案一线发挥的重要作用。

基层院缺少办理涉黑案件的经验,当时面临着非常大的压力和考验

2014年以来,以烟台市福山区王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方式违法犯罪,对辖区内樱桃、草莓配货行业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秩序和百姓安宁。2018年7月,烟台市检察院将王勇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交由招远市检察院办理,该案由最高检挂牌督办,涉案人员30余人,犯罪时间跨度大、涉及罪名多、社会关注度高。

“接到这个案子时,时间紧、任务重,证据也比较零散,基层院又缺少办理涉黑案件的实践经验,当时面临着非常大的压力和考验。”招远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文静回忆起当时的情形,依然感慨颇多。

为了啃下这块“硬骨头”,该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推进会调度案件进展和工作情况,确保干警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去。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姜峰率先表示要带头办理此案。很快,就形成了以姜峰为组长,6名骨干党员为组员的“党员攻坚办案组”。

刘艳霞是该院的一名资深员额检察官,提及当初为什么要参与这个案件时说:“最开始也有过担心,可我毕竟干了十多年刑检工作,也是想通过这个案件检验自己。”

为了不耽误办案,刘艳霞索性住在办公室,为了给刚满周岁的孩子喂奶,她只好麻烦公婆抱着孩子来单位找她。“我除了是孩子的母亲,还是一名共产党员,办案组的每个人都为这个案子付出很多,我个人其实没做什么,唯一觉得亏欠的就是家里人……”提起往事,刘艳霞内疚。

党员会上,大家讨论气氛火热,每名党员都对案件情况各抒己见

“这个案子最大的难点,是有关黑社会性质四个特征的证据散见于个案卷宗,需要逐卷梳理,每天看着180多本卷宗,真是压力山大……”王文静说。

为了统一标准快速出击,院党组会同“党员攻坚办案组”干警多次调研案件,并召开党员会议商议对策。

“证据越零散,我们越要分清主次,抓住重点,强化分工协作,把握好工作的主动权。”姜峰说。

“建议从每个罪名中抽出涉及黑社会性质四个特征的线索。”“要强化对公安的引导侦查工作,对涉黑部分要单独成卷。”党员会上,大家讨论气氛火热,每名党员都绞尽脑汁,对案件情况各抒己见,目的只有一个——集中力量又好又快地办结王勇案。

最终,决定通过了根据罪名“分组阅卷”“分头提审”的办案模式,由4名骨干党员分别梳理“强迫交易”这一核心罪名、涉案的经济和财产特征及4笔比较复杂的犯罪事实,年轻党员们负责涉案的较简单犯罪事实及内部管理等事宜。

同时,为了最大限度提高办案质效,又确定了“审查与补充同步进行”“清单式销账”的工作原则,减少诉讼流程拖延,每周集体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发现问题,统一标准尺度,有力推动案件办理。

“通过参加党员会议研讨案件,不仅聆听了业务经验丰富的老党员们的实战经验,也使自己的办案思路更加清晰,更加坚定了大家办好这起黑社会性质案件的决心。”党员干警小韩说道。

从杂乱的线索中,画出了组织人员架构图,梳理了23个违法事实

在该案办理期间,“党员攻坚办案组”先后向侦查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提纲7份,引导补充案件证据材料131卷,对公安机关移送的183册侦查卷宗和20余份视频资料等进行多轮审查,解决了一系列关键事实证据问题,为王勇最终涉黑定性以及32名涉案人员认罪服法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如果没有检察院提出详细的侦查意见,办理这么复杂的黑社会案件,可能还要费不少周折。”2020年9月18日,在一次公检联席会议上,唐警官回忆起侦破王勇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那段时光感慨地说。

辛勤耕耘带来了丰硕的成果,案件也逐渐柳暗花明。该院党组又多次听取“党员攻坚办案组”汇报,一起商讨案情,党员干警谈思路、想对策,逐条分析证据材料。

“大家一起从杂乱的案件线索中,确定了涉黑组织成立的时间,画出了初步的组织人员架构图,梳理了23个违法事实,确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大特征’及其表现形式的模型,促进了案件顺利办理。”王文静说。

经过“党员攻坚办案组”近一年的团结协作,2019年12月,王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组织领导者王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8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八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0万元至2万元不等罚金。2020年5月,该案经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裁定维持原判。该案其他13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等分别被判处十四年零六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统计,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招远市检察院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12件32人,起诉8件86人,向有关部门移送涉黑涉恶线索34条,已判决6件20人,无捕后不起诉案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检察机关要发挥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与相关部门一起巩固好扫黑除恶的成果

“检察机关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我们必须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与各单位一起巩固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着力整治好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姜峰表示。

针对王勇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草莓、樱桃交易配货市场的问题,招远市检察院向当地市场监督部门提出建立档案登记、失信惩戒、责任追究等建议,该部门对此一一对照审视,很快制定了《严格审查黑势力开办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相关规定》等文件,完善了市场准入、动态监管等机制,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同时,该院的4个党小组结合各自所在部门的职能,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学法等普法活动。通过“两微一端”、电子屏幕、宣传标语等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内容,并制作举报信箱、宣传栏,公布举报电话,走进社区、农村、集市,鼓励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涉黑涉恶线索;深入校园为准大学生们上法制课,提高他们识黑辨恶能力,预防青少年参与黑恶势力犯罪;利用结对帮扶贫困户的机会宣传扫黑除恶知识,通过群众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纠纷;持续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检察机关”系列行活动,向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一封信,介绍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建议……

“业务工作要想抓得有声有色,党建工作必须首先要做得出色,把党的建设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好了,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姜峰说。

题图照片:“党员攻坚办案组”检察官对王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招远风采:党建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图①:“党员攻坚办案组”共同研究案情。

图②:党员干警走上街头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图③:向一刑事被害人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

图④:全体党员干警重温入党誓词。

图⑤:组织干警到红色教育基地参观。

#黑社会组织#强迫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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