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曹磊10月29日报道:一场“蓝罐曲奇”和“皇冠曲奇”商标权纠纷官司,日前有了新进展,记者了解到,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今年10月已收到二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二审维持原判,“皇冠曲奇”被认定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皇冠曲奇经销商立即停止虚假宣传。
根据判决要求,上诉人尤益嘉公司需停止虚假宣传,其中包含4项,即停止宣传2014年9月4日前生产的皇冠曲奇产品的生产地为丹麦;停止在广告宣传中使用欧洲宫廷人物聚会风格的图片和画面中配以皇冠曲奇产品图案;停止使用“皇家”、“丹麦皇室御用”、“御制配方”、“皇家御制”的广告宣传语;此外,登报消除影响并赔偿被上诉人丹麦奇新蓝罐公司经济损失 200 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 4 万元。
此前在丹麦奇新蓝罐公司将丹麦皇室御用认证标志用于其产品上后发现,尤益嘉公司经销的皇冠曲奇在宣传中使用欧洲宫廷人物聚会风格的画面,使用“皇家”、“御制配方”、“皇家御制”等宣传语,意图 攀附“丹麦皇室御用品牌”的认证商誉。这些不实宣传实际上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足以造成消费者对相关产品产地的误认,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丹麦 奇新蓝罐公司开启了维权之路。2016 年丹麦奇新蓝罐公司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 诉讼,一审判决丹麦奇新蓝罐公司胜诉。尤益嘉公司不服一审判定,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提起上 诉。近日,二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了维持一审判决的结果。
据悉,丹麦奇新蓝罐公司成立于 1933 年,作为一家经丹麦皇室指定的丹麦曲奇供应商,丹麦奇新蓝罐公司旗下的品牌丹麦蓝罐曲奇(Kjeldsens)享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产品行销大江南北, 深受消费者喜爱。公司于 2009 年获得丹麦皇室认证,准许在其产品标志、信头、包装及标签上与 其蓝罐品牌名一起使用丹麦皇室御用认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