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茂荣 资料图“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10月27日发布消息: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郝茂荣(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郝茂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郝茂荣利用担任包头市政府副市长,包头市委常委、秘书长,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自治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主任,通辽市委副书记、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这是官方首次对郝茂荣涉嫌受贿案部分细节予以披露。今年早些时候,官方披露了今年7月悄然卸任内蒙古通辽市市长的郝茂荣已涉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情况。
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其中,由内蒙古自治区选出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郝茂荣,因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被责令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20年7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
报告显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郝茂荣的代表资格终止。
公开资料显示,郝茂荣,男,蒙古族,1963年11月出生,内蒙古包头人,1987年7月入党,1988年6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北京化工大学应用化学专业博士毕业,工学博士。
郝茂荣长期在内蒙古任职,曾先后在包头钢铁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工作。2001年9月,郝茂荣由包头师范学院副院长转岗包头市副市长,正式步入仕途。2007年12月,郝茂荣跻身包头市委常委,兼任市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等职。
2011年3月,郝茂荣转任内蒙古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2016年12月,郝茂荣履新通辽市委副书记,并于次年3月获任市长。
2020年7月,通辽市市长一职发生变动。
7月9日,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郝茂荣辞去通辽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本人申请,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郝茂荣辞去通辽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申请,报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同在7月,原任赤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的郭玉峰接替郝茂荣,出任通辽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