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7月21日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全院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7月20日,牡丹区安兴镇中心卫生院在门诊楼宣教室组织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法律知识活动,院全体职工参加。
首先,医院通过观看视频的方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编撰背景、理念、原则、体系、创新、条文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学习,进一步深化了全体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精神实质的理解认识;随后,党支部书记、院长洪停一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主要精神和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最后,洪停一同志强调,作为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做到理论结合实际,将《民法典》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相关规定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去,做到依法执业,全面提升医疗执业水平。
通过此次学习,不仅提高了全院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了综合素质,为规范依法执业、加强医患沟通、预防医疗纠纷,以及为辖区内群众营造安全、温馨的就医环境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通讯员 景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