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查收涉案戒指
“戒指和发票都找到了,明天我就到法院退还,王法官,你可千万不能曝光我啊!”10月19日,被执行人张某主动电话联系执行干警王谦,并约定第二天一定履行义务。
张某,系某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涉案标的为2200元及白金戒指一枚(若被告张某不能返还白金戒指实物,则应按照11000元赔付原告胡某)。沭阳法院于10月12日立案执行该婚约财产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限期履行义务。执行干警王谦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张某,告知法院已冻结其银行账户,张某当时态度比较蛮横,情绪十分过激,表示不会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10月14日,执行干警王谦再次电话联系张某,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带来的不利后果,并告知其失信行为将会被予以公开曝光。张某的态度随即发生了改变,表示愿意及时履行义务,但是涉案的戒指“找不到了”,给她几天时间“仔细找找”。
涉案白金戒指 手机支付案款
10月20日下午4时许,张某带着涉案戒指及发票,主动来到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干警王谦的协调下,返还了戒指和2200元礼金,该案当日执结。 倡导移风易俗,推进人情减负!
我们倡导:结婚新办,嫁娶不要彩礼!原文出自:沭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