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青岛聚集性疫情,
为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措施,
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通知》
决定于近期紧急开展重点医疗机构
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查
排查范围
开设发热门诊或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排查内容
(一)是否按200-250张实际使用床位配备1名专职院感人员,传染病专科医院是否在此标准上增加专职院感人员配置比例,是否按要求配备感控督察员;
(二)是否开展院感防控全覆盖培训,是否组织对最新版诊疗方案和防控规范进行学习和考核;
(三)在患者就医流程、医务人员工作流程、物品配送领用流程3个动态流程中,是否存在院感防控隐患弱项和漏洞;
(四)血液生化、免疫等检验设备是否存在发热患者、新冠确诊或疑似病例与普通患者共用的问题;
(五)CT、X光、B超和核磁共振检查室等是否存在发热患者、新冠确诊或疑似病例与普通患者共用的问题;
(六)发热门诊患者是否落实全封闭就诊流程,三区两通道是否规范设置,缴费、取药、核酸检测、化验检查等是否需要离开发热门诊;
(七)核酸应检尽检工作是否落实,发热门诊检测核酸结果是否能在4-6小时出具;
(八)是否严格落实环境消毒和通风隔离制度;
(九)是否严格落实陪护和探视等病区管理制度;
(十)是否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相关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单位自查、交叉检查、省级抽查
《通知》明确,各相关医疗机构于10月23日前完成自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单位自查基础上,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10月25日前,组织辖区内县(市、区)交叉检查,实现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全覆盖。省卫生健康委视情况对各地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暗访。
深入开展、积极整改
《通知》强调,各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开展自查和交叉检查,确保工作组织周密细致,工作开展有力有序。
各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要切实担起责任,对照排查重点,认真组织单位自查。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制定交叉检查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严禁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针对自查和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建立台账,销号管理。
责编:罗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