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我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及县领导担任河长的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报告审查会议在县水利局会议室召开,市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蒋良斌,各乡镇分管领导、县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县水利局下属业务部门负责人及设计编制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蒋良斌指出,召开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报告审查会议是贯彻落实水利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重要部署,是进一步实施河长制湖长制、落实江河湖库空间管控边界,提升管护成效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建言献策,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按时高质量完成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报告,切实提升江河湖库管理水平。
会议分别听取了桂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关于建江(磨盘水库)、长乡河(五福水库)、山川河(天湖水库)、洮水河(源口水库)、石枧江(石枧水库)、川口庙江(易家水库)、宜湘河、新富江等8条河流(水库)及广西百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万乡河、鲁塘河、咸水河(磨石源水库)、白沙河、长亭江、鹤岗河、戈渡源、文桥源、玉陛源、塘坪河、会湘河(百板洞、千工坝水库)、宾家河、石期河等13条河流(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报告编制情况的详细介绍。专家组现场针对每条河流(水库)的管理范围划定思路及技术路线的合理性、可行性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并形成了审查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我县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报告提供了技术指导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