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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企业“倍增计划”再升级 记者 赵浛锐 石排宣教文体旅游办 供图
今年,石排镇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改造、企业竞争力提升等实际需求,对企业“倍增计划”再优化、再完善,制定印发了《石排镇“倍增计划”实施意见(2020年—2024年)》(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启动企业“倍增计划”升级版。遵循“选好选优、培优培强”的原则,在全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内选取不少于40家企业作为镇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加快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倍增”发展,奖励最高达150万元。
最高奖励150万元
2017年石排镇开始贯彻落实市“倍增计划”工作部署,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2017年至2019年,共有“40+50+59”家企业获得政策奖励。
根据《意见》,石排在全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遴选40家上年度产值达5000万元以上、产值增速不低于5%、综合税赋率不低于1.5%且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纳入镇级倍增试点企业名单,市级倍增试点企业和年产值达5亿元以上企业优先纳入其中,每年根据企业实现的规模与效益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倍增试点企业享受“倍增计划”各项扶持培育政策。
对第1至第5年实现产值或税收“单倍增”的企业,依次给予倍增税收镇级留成部分60%、40%、20%、15%、10%的奖励;对实现产值和税收“双倍增”的企业,依次给予倍增税收镇级留成部分80%、60%、40%、30%、20%的奖励。
设立工业总产值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共五个晋升突破级别,对首次晋升突破相应级别的企业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奖励。对首次纳入市“倍增计划”试点名单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
镇领导担任试点企业首席服务官
《意见》提出,石排要引导倍增试点企业推进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改造、信息化改造等项目,按照上级财政资助金额的1:0.2给予配套支持,单个项目最高资助30万元。倍增试点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入设备的,按市财政贴息金额的20%给予配套支持。
倍增试点企业首次获评市级“专精特新”、国家级“小巨人”称号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
同时,石排健全企业服务专员机制,由镇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倍增试点企业首席服务官,灵活运用下沉挂点、一企一策、“企莞家”平台等跟踪解决企业倍增发展难题。为倍增试点企业开通政务服务“绿卡”,实行“线上优先排号、线下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协助产值达5亿元以上的高信用倍增试点企业申请纳入市重点保用电企业名单,优先保障倍增试点企业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