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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2020-07-16知识8

论述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三者的关系 1、标准工时制是标准和基础,是制定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参考依据。标准工时制度,也称为标准工作制度,是由立法确定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是标准和基础,是其它特殊工时制度的计算依据和参照标准。2、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要劳动有关部门比准。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的有关规定,要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扩展资料标准工时制中的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标准也在不断发展和提高。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制实行条件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企业实行以下工时制度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是()。 A.标准工时制度 B.不定时工 参考答案:B,C我所在的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实际上班时间是做一休一,每天上班的时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中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安排劳动者休息。其工资由企业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分别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平均没有条件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企业或工作岗位怎么办?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三十六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根据该条规定,企业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标准工时制度的我国现行工时制度 (1)我国现在实行的是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这是标准工作时间。(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某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2012年3月,为完 某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2012年3月,为完 某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2012年3月,为完成一批订单,企业安排全体职工每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2小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什么是标准工时制度 法律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企业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综合工时制的标准工作时间,与标准工时制一样,同为20。83日/月,计算工资时为21。75日/月。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综合工时制是什么制度?对员工和标准工时制有何不同的福利待遇? 一、含义。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2113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中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二、与标准工时制福利待遇的不同5261。1、工作时间不同综合工时制要求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标准工时制要求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2、工作工资计算不同综合工时制其工资由企业按照本单位的4102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分别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的标准时间=正常时间+(正常时间×宽放1653百分数)=正常时间×(1+宽放率)×评比系数。扩展资料:综合计算工时制与标回准工答时制的区别:两者不同之处在于工时制度不一样。1、标准工时制是标准和基础,是制定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参考依据。2、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要劳动有关部门比准。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综合工时制百度百科-如果某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是否包括办公室人员? 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办法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3]15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办法》,现下发执行。此前,已经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且未超过实行年限的企业,须在2004年12月31日前报注册所在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新核准。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附>:《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办法》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办法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及外地企业在京设立的分支机构,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执行。第三条 企业应当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第四条 企业确因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的特殊性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经申报、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第五条 职工的工作时间包括工艺准备、工艺结束时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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