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长春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侵害发明专利权案件,技术调查官王明辉出庭参加庭审,协助法官调查技术事实。这是全省首例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的案件。
本案系一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原告河北某科技有限公司诉称山东某设备实业公司制造、销售并由吉林某药用包装有限公司使用的设备,侵害其“制瓶机自动上管装置的供管机构”发明专利,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并请求山东某设备实业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85万元。
鉴于案件涉及的专利技术特征较为复杂,为了更好地查明案件的技术事实,合议庭从案件审理需要出发,指派从事机械及材料加工专业领域的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王明辉作为本案技术调查官。
由于被诉侵权的吉林某药用包装有限公司位于松原市长岭县。10月15日,合议庭成员、技术调查官驱车前往长岭县,深入这家公司对被诉侵权设备进行细致勘验,逐项比对涉案专利的技术特征,特别是对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平衡调整器”进行现场拆卸,详尽了解相关技术特征。
在10月16日的庭审中,各方当事人针对被诉侵权设备的技术方案是否落入涉案发明专利权利要求1-4的保护范围充分发表了意见。技术调查官就平衡调整器、储管架的底面与平面间构成的活动夹角等相关问题对各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
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有利于提高技术类案件事实查明的效率和准确性,实质性化解知识产权审判中技术性事实查明这一难题。下一步,长春知识产权法庭将充分发挥技术调查官的专业优势,坚持“借外脑”和“强内功”结合,精准认定案件技术事实,提升案件审判质效。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李易书
通讯员 邵梁 图片由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