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1638~1700),汉军镶红旗人,字振甲,号如山,谥襄勤。生于清崇德三年(明崇祯九年),出生地为辽东盖州。康熙三十九年农历二月二十七日卒于淮安河道总督署,享年六十三岁。襄勤公家族为辽东望族,生父为于国安,生母为康氏。襄勤公出生后不久全家徙居广宁(今辽宁北镇市),襄勤公9岁入小学,11岁举家从龙入关至北京通州,后移居通州张家湾。襄勤公13岁时又移居延庆州,并开始科举学习。襄勤公15岁时与李氏成婚,16岁时又移居固安南房上村定居。
因为八旗子弟不得参加科举考试,因此襄勤公在16岁时开始学习满文,并在20岁进入国子监学习,23岁毕业后考授吏部做笔帖式。因屡有战功的大伯于得水无子嗣,生父于国安指为前定将于成龙过继给于得水,康熙七年于成龙荫生授乐亭县令。于成龙30岁进入仕途,开始了长达33年并数次沉浮的宦海生涯。青少年时代的于成龙是在不断的移居中生活的,颠沛流离的艰辛生活是底层旗人的一个典型写照。童年的艰难困苦造就了襄勤公体恤民生、关爱大众的品格。既使襄勤公成为名声显赫、权顷一时的封疆大吏,他依旧刚直不阿、嫉恶如仇,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深得康熙皇帝的赞赏和百姓的爱戴。直隶曾经流传很多有关襄勤公于成龙的民间故事,还有一些地方曲艺作品也取襄勤公事略为素材,多为侠义公案类内容,如《于公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