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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不安抗辩权的案例 民法上“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2020-10-08知识7

抗辩权案例分析之同时履行抗辩权

民法不安抗辩权的案例 民法上“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不安抗辩权案例分析 甲为一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乙为一家演出公司。甲、乙之间签订了一份演出合同,约定甲在乙主办的一场演出中出演一个节目,由乙预先支付给甲演出劳务费五万元。后来,在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的期限到来之前,甲因一场车祸而受伤住院。乙通过向医生询问甲的伤情得知,在演出日之前,甲的身体有康复的可能,但也不排除甲的伤情会恶化,以至于不能参加原定的演出。基于上述情况,乙向甲发出通知,主张暂不予支付合同中所约定的五万元劳务费。本案中,乙方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本案中,甲、乙双方的债务是因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并且按合同约定,乙方有先履行给付演出劳务费的义务。在该双务合同成立后,甲方因车祸而造成身体伤害,以致有届时不能履行出场演出义务的可能。乙方在询问医生,得知甲方届时履行其出场演出义务的能力尚不确定时,对甲方发出了通知,告知甲方其演出劳务费不能按合同原定予以提前支付,这是乙方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正当行为,完全符合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法定要件,符合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对于乙方的该种行为,在法律上和法理上都是应当给予支持的。

民法不安抗辩权的案例 民法上“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从一起案例谈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 2004年4月27日,山东省东营市某化工公司与阜新某装饰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购销货物为60吨,单价12500元;接需方电话通知送货;结算方式为5吨铺底,滚动付款(化工。

民法不安抗辩权的案例 民法上“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抗辩权案例分析之不安抗辩权案情介绍2001年11月8日,A公司与B公司通过传真签订了订货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购买强力胶143280卡,金额总计为35964美元,装运期为收到30%。

民法总则不安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这种情况并非当事人恶意所为,而是在经营中力所不及,或者经营不善而造成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后果。。

民法上的抗辩权与抗辩的区别是什么

民法上“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意思?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严重恶化时,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中止履行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属于民法还是合同法 另以第67条规定的后履行抗辩权保护后履行一方权利,以第66条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保目的护同时履行各方的权利,因此说不安抗辩权采用了预期违约制度中权利发生的多原因主义。

#法律#民法#诉讼时效#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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