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关于财经类的读书笔记,最好是关于会计类的~~~谢谢啊 原点读书笔记—《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斯蒂格利茨 07 国民经济管理 王方君 新凯恩斯主义的回归-市场经济需要政府干预(the return of new-keynesian-Market Economy needs Government intervention))【摘要】自由市场和政府干预,一直是西方经济学永恒的话题。斯蒂格利茨作为新凯恩斯主 义的代表人物之一对此给出了肯定的回答。在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一书中,作者从市场失灵 的普遍性出发提出了政府干预的普遍性,并对此进行了论证;同时作者承认了政府失灵的存 在,但是他认为政府失灵是可以消除的,并对政府经济政策的制定提供了一些原则以减少和 消除政府失灵。【正文】一直以来我们学习的都是西方传统经济学,是一种多重假设,高度抽象,高度简化的理 论经济学。的确,众多假设使得经济学的问题得以简化,让我们更好地抛开其他影响因素可 以专心讨论经济学的精髓。但是,经济学最终是要用于实际的,传统经济学的假设(完全信 息,完备市场,完全竞争)与现实的差距束缚了它适用的范围,正是这一点成就了斯蒂格利 茨—这个因对“不对称信息市场的分析”研究中做出的巨大贡献而于 2001 年荣膺诺贝尔经 济学奖的经济学家。他是将不对称信息和不完备市场作为讨论的。
对付欠钱的老赖,现在有什么经济和法律上的好办法? 谢邀。老赖确实可恶,尤其是有钱不还,故意赖账甚至拖欠别人救命钱的人,更为可恶。黄淑芬 教科书式的老赖可惜,现在的法律对老赖限制还是比较少的,熟悉法律加上“不要脸”基本都可以回避,国家现在也比较重视这个问题,各地法院在实务中也出了不少招,包括对其各种限制,也成功清除了一批欠债。这里,我主要给大家介绍一下老赖常用手段以及我们能采取的应对方法,更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此处所讲老赖仅以能还而不还为限)第一,转移资产。比如离婚净身出户,故意低价甚至无偿转让动产不动产,导致法院无强行执行标的物。对于这种情况,你需要提供证明,离婚了的,需要能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共同开支。资产转移了的,需要查明转移对象,同时要证明该财产处理不符合对价(显著低价即可,显著低国家规定为市场价七成以下),直接起诉,法院应当支持。第二,躲。老赖人躲起来,不接电话,不用身份证,导致强制执行找不到执行人。这种情况,你可以申请法院布控,同时自己也要积极寻找,如果先于法院找到人,一般来说应该报告等法院来人,紧急情况不好明说,记住不要过激,万一碰瓷呢,对吧。第三,关于房屋执行的问题。现在好多老赖以唯一住房为由抗辩。大家记住只要老赖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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