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和儿子一个宅基地,户口本也分开了,能再申请一处宅基地吗?农村宅基地实施“一户一宅”原则,每户村民只能无偿获得一处宅基地,且宅地基面积不能超过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同时,农村宅基地必须以“户”的名义进行申请,先由户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集体讨论通过后,再经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局审核,最后经县市级政府批准。题主描述的情况是农村老人和儿子共用一个宅基地,户口本也分开了,从形式上看是符合以“户”为单位申请的条件,审批后也不违背“一户一宅”的宅基地管理原则,但是这种情况肯定是不会被批准的。各地方宅地基管理条例里面是有明确规定的,农村独生子女不能分户,而该农户只有1个儿子,却在派出所办理了分户手续,明显属于违规行为,要么是村委会失察,要么是当地派出所失职,需要追究违法分户的责任,别谈再申请一院宅基地了。另外,按照农村的风俗习惯和政策规定,农村父母要和其中一个儿子生活,如果老人两个儿子,大家共用一院宅基地,其中一个儿子结婚另立户,老人和另一个儿子居住,这样可以另外再申请一院宅基地,也是合情合法的。当然,也不能排除例外情况,由于基层政府不作为甚至渎职,加上村集体宅基地管理混乱,导致很多独生子和父母分户。
户口不在农村的有宅基地怎么办 您的命题是2113有错误的在我国,5261非农业户口是不可能将户口落在村集体的。只能落4102在高一级的乡1653镇政府所在管辖户籍的命名街道。俗称集体户(城镇户口的一种)。然后居住地可以落在你所在村,并受村集体管辖和领导。然后,在户口管理上来说,你已经脱离了农业集体的性质。不再属于农业村集体利益权利人范围。我国农村户籍制度由于监管不利,出现许多,不可能但存在的特殊现象。均由当地管理或者你个人走关系获得。不在正常保护范围内。重点:宅基地是农村村集体为本村村民居住提供的住房保障,只提供给本村村民。本村村民的定义是,具有本村村集体农业户口的权利人。2015年国家正在逐步推行,土地确权。包括农耕地和宅基地(都是农业户口权力人),改革后如果许可土地流通(流转),到那时,你才有可能以非农业身份享有宅基地的,租用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确权有什么用?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的作用1、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观需要。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是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也是摸清土地利用情况的过程,从而改变农村土地管理基础薄弱的状况,夯实管理和改革的基础,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2、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3、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进而通过深化改革,还权赋能,最终形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