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确认为预计负债。()A.正 正确答案:A
亏损合同存在标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是该以什么去与成本比较 履行合同亏20000,但若违约的话会亏:在产品减值损失5000+违约金20000,所以应履行合同,履行合同先确认在产品的减值5000,亏损超过减值部分15000计入预计负债,所以D是错的。
新准则下或有事项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预计负债核算的内容有哪些 预计负债核算的内容:(一)预计负债的确认 根据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1。.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后怎样处理?
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时,拥有标的资产的为什么要先确认减值准备而不计提预计负债呢? 这个要分情况来看:2113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5261合4102同,同时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1653债确认条件的,就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待执行合同指的是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义务或部分的履行了同等义务。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应当按照第13号“或有事项”准则来规范,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的发生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这种“不可避免的发生成本”反映了履行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中的较低者。对亏损合同的处理,要遵循以下原则:1.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需支付任何补偿即可撤消,通常就不存在现时义务,不应确认为预计负债。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可撤消,就存在现时义务,同时满足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和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就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2.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时,合同存在标的资产的,应当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此时通常不需要确认预计负债。合同不存在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规定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为什么亏损合同要确认为预计负债 一、亏损合同确认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规定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其中,待执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地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预计负债的计量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中的较低者。企业对亏损合同的会计处理,需要遵循两个原则:1、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需支付任何补偿即可撤销,企业通常不存在现时义务,不应确认预计负债;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可撤销,企业就存在了现时义务,同时满足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和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通常应当确认预计负债。2、亏损合同存在标的资产的,应当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如果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合同不存在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例1】甲公司2011年12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产品销售合同,约定在2012年4月1日以每件产品120。
简述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会计处理原则 待执行2113合同变成亏损合同,同时该亏损合同产5261生的义务满足预4102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就应1653当确认为预计负债。待执行合同指的是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义务或部分的履行了同等义务。待执行合同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但是,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应当按照第13号“或有事项”准则来规范,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的发生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这种“不可避免的发生成本”反映了履行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中的较低者。对亏损合同的处理,要遵循以下原则:1.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需支付任何补偿即可撤消,通常就不存在现时义务,不应确认为预计负债。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可撤消,就存在现时义务,同时满足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和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就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2.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时,合同存在标的资产的,应当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此时通常不需要确认预计负债。合同不存在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规定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方式是什么? 在具体对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加以确认时,应当同时考虑以下几点:第一、该项义务为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第二、该项义务的了结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第三、该项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则企业应将其确认为一项负债。在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确认为负债的同时,企业有时也拥有反诉或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对于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而不能在确认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为负债时,作为扣除项目,减少负债的确认金额。在确认资产的同时,相应地确认一项收益。在估计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债的金额时,应区别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合理的估计数应是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如果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应按如下原则确定合理的估计数: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按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确定;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按各种可能发生的金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其中涉及单个项目的或有事项主要有某些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以及债务担保等;涉及多个项目的或有事项主要有对售出商品提供的担保。
为什么待执行合同不属于或有事项 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件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会计上,按照谨慎性原则,比较常用的是或有负债,或有事项的确认条件有以下几方面:(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对于或有资产,除特殊原因外会计上一般不披露或有资产。因为是待执行合同,合同进度及完成情况虽然是不确定的,但是造成合同不能完成的概率非常小,达不到或有负债的确认条件,所以不属于或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