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诉讼期间不可申请执行吗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 参考答案:C
行政复议不停止原行政行为执行指什么? 行政复议不停止原行政行为执行,是指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题目中这句话是错的,因为特殊情况下,是可以停止执行的,如: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扩展资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8685e5。
法院可以在行政诉讼中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吗
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的原因是什么
做出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还不搬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做出决定后是什么意思 做出决定指的是征收决定这个具体行政行为。1、征收的前题是为了公共的利益。2、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是针对征收决定这个具体行政行为。3、补偿方案出台要公示,不满意修改 举行听证会。4、你对征收决定不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又不在指定时间内签字,申请法院执行强制执行。非诉强制执行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根据这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也不履行,或者说只有完全符合上述条件,行政机关才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只有同时具备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和不履行这3个必要的条件,行政机关才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定明确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起诉期限。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前,由于不能肯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提起诉讼,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