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奉贤法院开展涉恶势力暨“套路贷”案件专项集中宣判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六清”行动工作部署,确保收官之年专项斗争取得全胜,9月23日下午,奉贤法院开展涉恶势力暨“套路贷”案件专项集中宣判活动,依法对三起涉恶势力“套路贷”诈骗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集中宣判,其中市扫黑办督办的金某婷等5人“套路贷”诈骗、非法拘禁涉恶势力案由何斌院长担任审判长。
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奉贤法院特邀监督员旁听了宣判。
奉贤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至2018年期间, 被告人金某婷等人通过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及虚假给付事实,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借款金额,以暴力恐吓被害人或故意隐瞒真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索取“债务”,利用上述方式在本市奉贤区、杨浦区等地多次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合计金额达一百余万元。金某婷等人还对被害人实施了非法拘禁犯罪。
2017年2月至2018年12月间,被告人高某花在经营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期间,伙同秦某海和贾某涛等人采取“套路贷”方式,催讨虚高债务合计达七百万元,后因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未得逞。
2015年至2017年期间, 被告人方某等人通过签署虚高借条、制造虚假的银行转账流水痕迹、制造虚高的债务等方式,多次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非法拘禁犯罪,金额达七十五万余元。
上述被告人在实施“套路贷”犯罪过程中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司法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其中9人属恶势力团伙,依法均应予严惩。
法院判决
奉贤法院据此以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金某婷等人十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至五千元不等的罚金;
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高某花等人十二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四十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
以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方某等人四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
现场采访
承办法官
周艳华 奉贤法院刑事庭副庭长
区人大代表
骆鸿 奉城镇党群办副主任
奉贤法院特邀监督员
秦保国 奉贤公证处主任
据了解,今年以来,奉贤法院已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10件24人,其中恶势力集团犯罪3件4人。审结敲诈勒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黄赌毒和串通投标等案件100余件,有力维护了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集中宣判活动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奉贤法院特邀监督员一行还参观了该院智慧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等,并进行交流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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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小伙伴还不太了解“套路贷”的含义。今天,我们邀请到奉贤新城人民法庭副庭长李晓杰为大家普及一下“套路贷”的惯常手法,教你一眼识破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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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奉贤区人民法院
编辑: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