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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还在试用期内三天打离职报告 试用期

    还在试用期内三天打离职报告 试用期

    试用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及。关于试用期提前三天打辞职报告的说法是劳动法硬性规定的还是各个厂里自己定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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