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经济导报记者从济南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为加强城市集中供热成本监管,准确掌握政府定价供热商品的成本变动情况,强化成本约束,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该委近期对全市城市集中供热开展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本次监审范围是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华能黄台发电有限公司、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监审主要内容是4家供热企业2019年财务资料,主要包括直接原辅材料、水电费、职工薪酬、制造费用、期间费用和供热面积等。监审严格履行成本监审程序,成立成本监审组,对企业的会计账目、记账凭证、主要成本费用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合理性、相关性审查,对供热企业的办公、生产等场所进行实地考察,向供热企业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对调查的成本数据资料进行归集、审核、调整和测算。
据悉,本次监审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了山东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实地审核工作,切实提高成本监审结论的社会公信力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