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向星旅远洋国际邮轮有限公司颁发首张邮轮港口海上游航线试点经营许可证,并联合三亚市政府和星旅远洋国际邮轮有限公司签署了《2020-2021年度邮轮产业发展合作协议》,三方将共同推动以三亚凤凰岛邮轮港为母港的海上游、境外游等精品邮轮旅游航线发展,探索邮轮旅游及配套产业深度合作。
根据合作协议,星旅远洋国际邮轮有限公司拟长期开发运营旗下“鼓浪屿”号邮轮,将以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为母港运营海上游和国际邮轮航线,充分发挥中国旅游集团和中远海运集团在产业布局、聚客能力和品牌影响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探索与海南在邮轮维修、保养和船供物资供应等相关配套产业发展等方面深入合作,推进三亚国际邮轮母港建设,助力打造世界一流的国际邮轮旅游消费中心和亚太地区重要的邮轮物资供给基地。
星旅远洋国际邮轮有限公司由中国旅游集团和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总部设在香港。初期将在海南开展无目的地海上游,融合当地特色,打造“海上嘉年华”度假产品。在疫情防控条件允许后,适时推动境外游航线复航。
(原题为《海南发出首张邮轮港口海上游航线试点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