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冼宏伟违反群众纪律,粗暴对待群众,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岑溪市纪委给予冼宏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岑溪市委决定免去其岑溪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职务,并调离政法系统。
关于对岑溪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冼宏伟违反群众纪律问题的通报
7月9日21时许,岑溪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冼宏伟在协调化解梧州市万宝商贸有限公司不按约定时间于2018年12月31日交房的信访积案时,冼宏伟的行为违反了群众纪律,粗暴对待群众,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岑溪市纪委给予冼宏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岑溪市委决定免去其岑溪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职务,并调离政法系统。下一步岑溪市将继续做好梧州市万宝商贸有限公司不按时交房的协调化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