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 关于督促当事人及时处理查扣车辆的公告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
关于督促当事人及时处理查扣车辆的公告
因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 2020年6月至2020年7月期间,我大队依法查扣的川XU0005小型面包、川XC4171两轮摩托车及电动两轮、电动三(四)轮车等车辆(详见附件),其驾驶人或车主逾期未接受处理,现予公告,请车主或驾驶人前来我大队(地址:广安区百业街60号)接受处理。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仍不到我大队接受处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将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附:《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暂扣车辆统计表》(暂扣时间:2020.6-2020.7)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
2020年9月5日
来源: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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