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恋遇“真爱”?宁乡一女子被骗六十余万元!
有人说,语言是一种美好的东西
有一些词语
光是看到,就会让人觉得很开心
比如“亲爱的”
“亲爱的,我们今天去哪儿玩?”
比如“天使”
“你简直就是我的天使!”
还有“提现到账”
“xx宝到账xxxx元……”
这些词分开来看,似乎都让人心生雀跃
可当它们结合在一起
却可能成为一个骗钱骗感情的“杀猪盘”:
8月19日,城郊派出所接到群众刘女士报警称:自己被人骗了六十二万余元。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联合刑侦大队反电诈中队迅速展开调查。经分析研判,民警根据被骗资金走向,初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福建安溪人)、黄某某(浙江义乌人)的身份。
8月28日晚,民警在浙江成功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目前,林某某、黄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案件到这里本该告一段落
嫌疑人被成功抓获
刘女士等来了正义的伸张
我们也再次领略到了“杀猪盘”的可恶
再一次警醒
但事情还没有结束:
经讯问,黄某某和林某某竟称
自己不认识刘女士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这两人还妄想挣扎?
经过进一步的调查
蜀黍们发现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据黄某某交代,他一年前在玩网络游戏时结识了一名男子,对方称高价收购银行卡,听到还有这样的好事,黄某某和林某某便把自己的的银行卡卖给了对方。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不料今年8月,林某某陆续收到多条收款转账信息,这些短信都来自己已卖出的银行卡,而卡里动辄几万的进账也很快就会被转走。
看到“白得”的钱,两人动心了。于是他俩一合计,当下一次收到转账提醒时,林某某马上将卡挂失、冻结了这笔钱,并在第二天将其取出平分。(当然,没过几天,他们就被蜀黍抓了)
自作聪明的两人,最终作茧自缚
林、黄二人买卖银行卡的行为
不仅涉嫌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此次更是因其被用来从事非法活动
承担了刑事责任
(看,这就是不听蜀黍劝的后果)
宁乡公安提醒:
银行卡不得随意丢弃、转让和出售
切莫为了一个利字
触摸到法律的红线
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银行卡也不是闲置物
一定要妥善保管
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
请及时注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