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4日讯9月2日上午,济南钢城区法院对一起久拖不决的民间借贷案件依法采取强制迁出措施,将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房产交付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折抵债务。整个执行过程由公证处、小区物业、人民陪审员全程监督。
2019年8月5日,济南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被告王某偿还原告王某某借款95万元及利息。因王某拒不履行,王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钢城区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房产一套,并多次督促王某履行还款义务。王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钢城区法院依法对王某名下的房产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后,被执行人王某以还款为由,要求法院调解。调解过程中,被执行人态度蛮横,以各种理由拖延。评估过程中,王某反复提出没有依据的异议,意图拖延评估拍卖程序。最终,法院依法对王某名下房产进行拍卖。
经过两次流拍后,王某某申请依法接收该房产并折抵相应债务。因王某拒不迁出房屋,9月2日,执行干警按照规定,对该房产依法采取强制迁出措施。在王某的委托人员见证下,执行干警对房产内物品依法清点造册。因王某拒绝接收房内物品,经王某同意,法院依法指定申请执行人保管房内物品,并通知王某限期领取。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紧张工作,强制迁出顺利完成。
闪电新闻记者 王雷涛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