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9月4日讯 (记者 谢雯嘉) 9月4日,菏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菏泽市文化旅游产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耿振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刘芸,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尹慧萍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为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充分挖掘、保护、传承、利用菏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一步推进非遗传承发展,落实《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菏泽市出台了《菏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菏泽市非遗资源丰富,现有人类非遗代表作项目1项,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遗项目31项、93项、293项、893项,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遗传承人22位、73位、362位、982位。国家级非遗项目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数量连续多年全省第一。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菏泽市多措并举、大力推进,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保护利用成果丰硕、亮点工作异彩纷呈、宣传交流引人瞩目,各项工作成果显著。同时,非遗工作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趋势也对非遗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方案》的发布为现阶段非遗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五个部分。明确了非遗传承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具体目标包括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非遗代表性项目建设,非遗人才培养培训,展示传播品牌打造,非遗合理利用,推进非遗保护设施建设等方面。
《方案》明确提出,创建一批文化生态名村、名镇;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持全省领先地位,培育3—5个产值5亿元以上和一批产值亿元以上的传统工艺支柱项目;非遗传承人群累计培训300人;市级层面打造“单县羊肉汤”“工笔牡丹画”“东明粮食画”等具有较大影响的非遗展示传播品牌,每县区结合工作实际打造1个具有较大影响的非遗展示传播品牌;非遗展示体验中心、非遗传习所达到200个,每县区非遗展示体验中心、非遗传习所达到20个。
重点任务包括八项,夯实非遗保护工作基础;健全非遗项目科学管理体系;优化壮大非遗保护人群;分类保护,加强保护性传承和传承性保护类项目传承发展;实施传统工艺振兴工程,加强保护性开发和开发性保护类项目传承发展;推进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创新非遗展示传播方式;加快非遗基础设施建设。
据悉,分类保护是《方案》的一个创新点,根据非遗特点和存续状况,精准施策,按照保护性传承、传承性保护,保护性开发、开发性保护“四种形态”进行分类保护。对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民俗类的非遗项目分为保护性传承类和传承性保护类开展保护传承。对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类的非遗项目分为保护性开发和开发性保护两类进行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
下一步,菏泽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将根据《方案》要求,以“科学保护、提高能力、弘扬价值、发展振兴”为主要任务,推进非遗保护传承见人见物见生活,使非遗保护成果更好、更多惠及人民群众,让非遗在新时代焕发出新光彩、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