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称,惩治家族式腐败。
文中以海南省委原常委张琦受贿案和鄂尔多斯市原副市长李世镕案为例,对家族式腐败的表现形式、如何彻查以及避免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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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式腐败有多种表现形式
第一种是领导干部在其管辖范围内,安排、调动自己亲属的工作。
日前,张琦案在广州开庭,2005年至2019年间,他所收受财物累计高达1.07亿余元。张琦曾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亲属安排和调动工作,还以亲人的名义入股企业。
李世镕也陷入了家族腐败的漩涡之中,他将自己的儿子安排到社保单位工作并获得事业编制,此后两年,他的儿子从未到岗参加工作,但是收入和补助却照常发放。
第二种是领导干部为其经商亲属谋取私利。领导干部为亲属"疏通道路",亲属为领导干部敛财。或者领导干部将亲属安排进企业,通过企业为其亲属和个人收集财物。
以李世镕为例,其兄长的企业曾面临资金问题,李世镕便向另一家企业提出3000万的借款,但是有借无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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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李世镕还曾授意效益好的企业,以"得到帮助"作为条件,让其亲属和情人入股企业。李世镕曾安排其妻子、儿子和情人分别以45万、35万和100万入股同一家企业,并获利1933万元。
14年间 ,李世镕犯罪33起,其中贪污金额近百万,受贿索贿上亿元,挪用公款1.5亿,给国家造成直接损失1.8亿。2019年8月12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李世镕执行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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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查此类事件时存在两方面困难
一方面,此类腐败以亲情为纽带,彼此之间又有相同利益,所以在审查阶段,相关人员互打掩护,彼此隐瞒。
在对李世镕进行调查时,他的多个亲属对问题前后交代不一致,还有人以失联的方式拒绝接受问话。他们之间还订立了同盟关系,共同对抗审查。
另一方面,此类事件参与人数众多,手段相对隐蔽,给非法收入的判定增加了难度。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文章强调,杜绝家族式腐败事件要"两手抓",一方面加强家风建设,另一方面必须加强监督。
综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锡林浩特市纪委监委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