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刘如宏
公民身份号码:44052519710812****
户籍地:广东省揭东县云路镇棋盘村新村六号
经常居住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张村
案情介绍: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作出的(2019)粤7101民初36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刘如宏应向申请执行人叶志辉支付运费31190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606.14元。因被执行人刘如宏未能按生效判决书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叶志辉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时间:2020年3月30日
执行法院: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执行案号:(2020)粤7101执97号
执行依据:(2019)粤7101民初361号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拒不报告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其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进行举报。
联系举报电话:020-37890910、37890981
联系人:姚法官、陈助理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8号荔胜广场南塔执行局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