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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广东揭东县云路镇和广州白云区石井街张村附近的居民请注意,你们的街坊刘如宏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020-09-04新闻9

失信被执行人:刘如宏

公民身份号码:44052519710812****

户籍地:广东省揭东县云路镇棋盘村新村六号

经常居住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张村

案情介绍: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作出的(2019)粤7101民初36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刘如宏应向申请执行人叶志辉支付运费31190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606.14元。因被执行人刘如宏未能按生效判决书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叶志辉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时间:2020年3月30日

执行法院: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执行案号:(2020)粤7101执97号

执行依据:(2019)粤7101民初361号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拒不报告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其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进行举报。

联系举报电话:020-37890910、37890981

联系人:姚法官、陈助理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8号荔胜广场南塔执行局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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