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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一起高利放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依法宣判

2020-09-04新闻2

2020年8月31日上午,汕头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叶诗炜等9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一案进行一审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6年以来,被告人叶诗炜在澄海区从事高利放贷活动,纠集、指使被告人陈桂衍、陈学基、徐志雄、陈汇霖、陈红敏等人对不能按时还款的借款人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辱骂、恐吓、哄闹及聚众造势等手段进行追债,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叶诗炜为首,被告人陈桂衍为重要固定成员,被告人陈学基、徐志雄、陈汇霖、陈红敏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追讨债务,与被告人郑孝忠、余琦炜、郑孝深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寻衅滋事5宗、非法拘禁1宗,还有成员个人实施的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叶诗炜无视国家法律,从事高利放贷活动,并组织、纠集了以被告人陈桂衍为重要成员,以被告人陈学基、徐志雄、陈汇霖、陈红敏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催收高利放贷产生的债务过程中,以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归案后的表现,依法对主犯叶诗炜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对其他被告人判处一年到五年不等的刑罚。

来源: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

#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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