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大了,上下楼梯不方便
期盼老房加装电梯
每次小布发布的加装电梯文章下面
都会有很多网友的留言和心声
从一台到多台;
从一个小区到多个小区;
从小区业委会自己申请
到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
再到新区城运中心平台上的
全区加装电梯地图;
浦东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正不断加速!
截至目前,浦东新区累计公告申请加梯149台,涉及22个街镇,数量较多的有川沙新镇16台、东明路街道15台、金杨新村街道7台、周家渡街道7台、北蔡镇6台、金桥镇5台等。目前竣工投入使用11台,开工建设15台。
小布从新区建交委获悉,今年以现场技术条件可直接加装的多层住宅为重点,全区上下形成合力,确保年新增加装数破百台,各街镇全面实现零突破,并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成片加装,计划年内培育2-3个加装5台以上的示范区。
在新区城运中心的大屏幕上,点开加装电梯的小模块,会显示加装电梯地图,这是对全区1300多个多层住宅小区影响装梯的主要因素(如楼间距、地下层以及装梯位置是否占用车位、车道、绿化等)进行实地排摸后,绘制形成的一张全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地图。
据新区建交委物业管理处范雪军介绍,目前有20000多个门洞达到了可以直接加装电梯的条件,各街镇可以根据这些信息明确加装电梯的重点对象。
除了电梯地图,还有每个小区定制的一个特别二维码。楼内居民拿手机刷一刷贴在楼下的二维码,不仅能了解政策、装梯案例,还能表达自己的意愿。后台实时了解到居民的意愿,对于同意率高的楼栋,街镇、社区居委可以主动介入,有针对性地加大宣传和服务力度,提高加梯效率。
看到这里是不是很激动
小布已经把
浦东既有多层住宅申请加装电梯的
最新流程整理好了
一起来看吧
▽
既有多层住宅
增设电梯实施流程图
1
提出加装电梯意愿小区开展可行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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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街镇委托专业建筑设计单位,对提出加装电梯意愿的小区开展可行性评估,初步明确小区加装电梯整体设计要求,单幢居民楼加梯必须符合小区整体设计要求。评估结果抄送区房管、规划资源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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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各街镇
2
小区业委会作为加梯申请人,在加装幢居民就加装电梯意向、具体方案,以及费用分摊、后续维保等达成共识,签订协议后,组织实施小区居民的意见征询,区房管部门指导业委会(居委会)在小区范围内将业主意愿征询结果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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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 加装电梯幢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2/3以上业主且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2. 加装拟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应当征得建筑区划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1/2的业主且占总人数1/2以上业主同意;
3. 业主之间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加装电梯中的利益平衡等事宜。
符合以上要求后,申请人将公告相关材料向区房管部门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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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上海市浦东新区物管中心
地址:秀浦路2388号A座1511室
电话:61183730
3
申请人在完成业主意愿征询公告后,向区规划部门办理规划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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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 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交业主意愿征询结果及建筑设计方案;
2. 经审核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规划部门在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3.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后续手续。
具体要求建议事先咨询区规划部门,以其官方公布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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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1. 浦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3号受理窗口:合欢路2号
电话:68542222-8826
2. 保税区管理局:基隆路9号1710室
电话:58688589
3. 世博管理局:邹平路161号1楼大厅
电话:68588982
4. 陆家嘴管理局:塘桥新路87号
电话:60893789
5. 张江管理局:张东路1158号3号楼
电话:50797129
6. 金桥管理局:金桥路27号14号楼1楼
电话:68800000-106
7. 川沙新镇规建办:妙镜路1336号2号楼
电话:68396761
8. 祝桥镇规建办:卫亭路80号116室
电话:68102086
4
申请人应在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向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提请房屋安全性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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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收到材料,并确认符合论证要求后,应在7日内组织专家论证会,并于论证会召开3日内出具专家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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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地址:北京西路95号2104室
电话:63193188-21027
5
申请人在办理完规划手续后,向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开工信息报送或施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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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申请人在取得规划手续后,进入“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搜索“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点击 “立即办理”,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进行操作,完成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报送内相关信息的填报,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项目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项目监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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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浦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地址:合欢路2号B1层13号窗口
电话:68542222-83098
6
项目开工前,申请人向区房管部门提交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补贴资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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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享受政府补贴申请备案表》,并提供以下材料,经所在街镇确认,报区房管部门备案,对符合条件的,纳入政府补贴资金申报范围。
1. 业主意愿征询的相关文件;
2. 加装电梯费用分担承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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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上海市浦东新区物管中心
地址:秀浦路2388号A座1511室
电话:61183730
7
电梯施工单位应于施工前书面告知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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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电梯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施工告知单和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和施工许可证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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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地址:合欢路2号1层38号窗口
电话:68582222-88293
8
申请人委托电梯施工单位向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申请安装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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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 电梯安装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填报安装施工企业资质、加装电梯项目的规划许可、开工等信息,接受检验机构对电梯的安装监督检验;
2. 申请人委托电梯施工企业在不晚于电梯投入使用后的30日内,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填报使用登记表、含有电梯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等,办理电梯使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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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地址:合欢路2号1层38号窗口
电话:68582222-88293
9
加装电梯工程建设完成后,申请人向区建交委、规划等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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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加梯项目竣工后,申请人向区房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房管部门会同规划、建设部门组织联合验收,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意见。
验收合格后,申请人通过“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竣工验收备案,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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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浦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合欢路2号B1层13号窗口
电话:68542222-83034
10
申请人可在项目竣工后向区房管部门提出加装电梯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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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对纳入政府补贴资金申报范围的,项目竣工后,申请人填写《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资金申请表》报区房管部门,并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1. 项目竣工备案证明材料;
2. 审价(审计)单位出具的工程决算审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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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上海市浦东新区物管中心
地址:秀浦路2388号A座1511室
电话:61183730
部分文字:李继成
编辑:姜天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