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朱丽珍 通讯员 姚知怀 冯海超
9月2日,在S12申嘉湖高速湖州方向乌镇收费站上主线处,一辆黑色轿车因抛锚施救遭遇网络诈骗,虽然诈骗金额只有500元,但骗子的操作值得警惕。
当天8时28分许,省厅高速交警总队嘉兴支队姚庄卡点大队民警沈军接到警情,乌镇收费站上主线处一辆抛锚轿车因抛锚施救遭遇了网络诈骗。沈警官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
在乌镇收费站外广场,沈警官见到了这对夫妻一家四口,他们的车子已经被拖离高速。
沈警官了解到,这对夫妻是从嘉兴海盐去安徽六安老家,途经乌镇收费站附近时,突然车辆故障,就停靠在应急车道内。因不知道具体的救援报警电话,就从百度上查询了一个400开头的施救电话。
经电话和微信沟通,王女士还了价,对方答应了以850元施救费提供拖车施救服务,夫妻俩按照对方要求,通过支付宝转了500元押金。
过了15分钟,高速救援到达现场,帮他们将抛锚车辆拖离至最近的收费站。
妻子王女士一边支付350元余款,一边抱怨施救费用太贵。负责施救的张师傅觉得好奇怪,立马告诉王女士:“9月1日起,浙江高速针对几类特殊情况,对高速施救拖车已经实行免费服务了,不收取任何费用了。”
直到这时,王女士才察觉自己可能被骗了。
不过,赶来施救的张师傅是谁叫来的呢?沈警官通过对报警记录的查询了解到,就在王女士付完500元押金后,有一个广东号码通过12122报警,说车辆抛锚,需要救援,救援地点和抛锚车辆的描述就是王女士的车。
对,就是骗子打的。
之后,王女士想通过微信再联系对方,不过已不予理睬,气不过的王女士拨打了110报案。
其实这类诈骗套路很简单,就是利用了驾驶员对一些新规的不了解。诈骗公司或个人通过电话引导至微信交流,要求支付押金,然后再假装故障车主给12122报警,谎称正规救援是他们指派而来,被识破后就失联。
高速交警提醒:9月1日起,《浙江省公路条例》正式实施。新《条例》规定,对于停留在高速公路主线上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提供免费拖曳、牵引至最近出口外的临时停放处。另外,请记住高速报警救援电话1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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